和田县英阿瓦提乡和谐新村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标
 
 
( 65322123110100176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县英阿瓦提乡和谐新村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123110100176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8.79%、自筹11.21%,招标人为和田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 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188.84平方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及室外配套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12311010017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县英阿瓦提乡和谐新村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标
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须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2020年11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建设云”信息为准,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市场经营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到 2023年11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企业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jht.gov.cn:8081/)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线上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903¬2939886、19915216669)的形式交纳,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3年11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投标人需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善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企业信用评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投标企业投标截止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信用分值为准;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项目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及县自筹资金;
6、本项目工期60天;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线上电子开、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ggzy.xjht.gov.cn:808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逾期送达或未通过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县经济新区 |
地 址:和田县经济开发区团结阳光新家园商贸物流园9-02号 |
联 系 人:李顺 |
联 系 人:张淳 |
电 话:0903-2036067 |
电 话:0903-618238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09520279@qq.com |
2023年11月0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