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策勒县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达玛沟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已由策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策勒县乡村振兴局以策发改[2023]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策勒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策勒县达玛沟乡
2.项目规模:设计水平年2025年控制灌溉面积3.73万亩,建设内容为封堵沟道导流堤1座、沟叉整治工程1023.75m、引水渠首1座、预沉池引水渠及出水渠共计519米、预沉池1座、沉沙调节池1座、输水干管3.98km及附属建筑物、管理站房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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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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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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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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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2657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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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达玛沟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六(监理)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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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工程开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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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范围内(第一至第五标段)的临时工程、主体工程及责任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平行检测(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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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2657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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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达玛沟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七(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三检))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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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工程开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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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范围内(第一至第五标段)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施工、原材料等质量进行三次检验检测。(1)现场完成人员配置、设备配置、交通车辆配置。(2)在施工承包人和监理进行自检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承包人和监理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3)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按一定比例对施工质量进行独立抽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及本项目所包含需要试验检测的项目。(4)参与项目法人组织的质量巡视、检查,并配合对试验检测质量事故调查的试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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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26570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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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达玛沟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八(跟踪审计)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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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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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范围内(第一至第五标段)的施工全过程提供跟踪审核、竣工决算审计、财务咨询等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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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第六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一项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第七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三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一项类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能力。
(3)第八跟踪审计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造价经营范围及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近五年至少一项类似水利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审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第六监理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
(2)第七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三检)标段须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第八跟踪审计标段拟派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建部或水利部认定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财务决算负责人须具有会计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除跟踪审计标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跟踪审计标段联合体投标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工程造价+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25日
2.获取方式: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30
2.递交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质量检测及跟踪审计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质量检测及跟踪审计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日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策勒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瑞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策勒县玛合玛勒南路51号 | 地 址 | 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十楼 |
联 系 人: | 芒力科·巴拉提 | 联 系 人: | 刘卉 |
电 话: | 0903-6713473 | 电 话: | 0903-2523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