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伊里其乡(左岸30+883-33+883段)防洪工程已由和田市乡村振兴局、和田市财政局以和市乡振财字[2024]5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堤3公里。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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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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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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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45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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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伊里其乡(左岸30+883-33+883段)防洪工程第一(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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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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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456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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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伊里其乡(左岸30+883-33+883段)防洪工程第二(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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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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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26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30
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市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84号 | 地 址: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
联 系 人:游小花 | 联 系 人:周刚 |
电 话:0903-7825271 | 电 话:0903-7827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