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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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及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该项目采购公告中(下方“我要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顺利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3年6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BJZFCG(2023GK)007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1 |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总院区医疗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包一) |
800 |
总院区主要指医院医疗区室内、室外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医疗区室内建筑面积93453.54平方米,室外环境(含绿化带、外围硬化路面、地上停车场、地下2层停车场)面积92242.75平方米,楼栋共11栋等。 |
两年 |
2 |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西院区医疗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包二) |
600 |
西院区主要指医院医疗区室内、室外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医疗区室内建筑面积56285.66平方米,室外环境(含绿化带、外围硬化路面、停车场)面积61411.67平方米,楼栋共3栋。 |
两年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全部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此项在开标现场将通过现场查询,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3日(开标前均可获取)。
2.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jht.gov.cn:8081/)。
3.方式:和田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jht.gov.cn:8081/),该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账号登录后获取招标文件(详看附件:公开招标供应商手册)。
注意事项:1.当投标单位无法及时办理CA锁时,投标单位可直接办理标证通(移动数字CA证书),无需到场或邮寄即可发证。办理地址:http://36.107.230.199:8081/fwzn/003002/003002004/20211218/04e1f19f-a506-45d1-9ea4-6648c475bb61.html。
2.投标单位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办理具体事宜见附件或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附件或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
3.请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ht.gov.cn:8081)登录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jht.gov.cn:8081/)
4.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前10分钟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不见面”交易大厅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日历日。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和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移动数字证书)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3.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
3.2保证金金额:包一:50000元,包二:50000元,
3.3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3.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内日退还。
4.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和田市文化路103号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 0903-2050220
名 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903-2039229
地 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