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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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
持有和田诚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30%股权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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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和田诚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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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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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GGZYCQJY2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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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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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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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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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本次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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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及
竞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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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期:2021年12月2日10:00时始至2021年12月29日17:00时止。
2.竞价:①自由报价期:2021年12月2日10:00始至2021年12月29日17:00止。②现场竞价,适用于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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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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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伸,直至17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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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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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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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诚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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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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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和田县经济新区文化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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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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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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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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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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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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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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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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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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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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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53221MA78HCPG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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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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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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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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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饲料生产、终止、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配送,养殖技术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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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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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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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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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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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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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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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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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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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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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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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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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和田诚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以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经评估备案的净资产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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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数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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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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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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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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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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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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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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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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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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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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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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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5.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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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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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8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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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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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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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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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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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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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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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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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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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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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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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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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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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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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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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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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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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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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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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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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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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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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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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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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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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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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2431
|
287.3200
|
2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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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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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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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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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5.7788
|
184.9148
|
6210.8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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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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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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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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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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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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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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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睿智资产评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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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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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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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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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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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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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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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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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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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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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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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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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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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二环南路108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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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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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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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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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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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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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53200MA77JRT0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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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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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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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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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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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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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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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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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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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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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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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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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向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统称“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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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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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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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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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出资70%、7000万元人民币,分别于2019年9月20日前缴3000万元,2019年10月30日前缴4000万元。公司股东和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出资30%,3000万元人民币,于2019年9月20日前缴足。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6000万元,昆仑绿源实缴3000万元,和田建投实缴3000万元,昆仑绿源未按照公司章程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2.本次股权转让首次在产权交易市场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低于3105.69万元(评估净资产值×建投集团实缴出资比例),且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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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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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管理层
参与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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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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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
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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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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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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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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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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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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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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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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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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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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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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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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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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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事裁定书》案号(2021)新3221财保369号,内容为:“申请人和田诚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新疆卓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以546605.26元为限额进行冻结。申请人和田诚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提供担保(保单号:PZDM202165320000000594)。"
裁定结论为“对被申请人新疆卓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以546605.26元为限额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2021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1日),案件申请费3253.03元,有和田诚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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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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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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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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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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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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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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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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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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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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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的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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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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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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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结果公示为准。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受让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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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意向受让人的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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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报名前的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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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网上报名的,意向受让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G29、G30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意向受让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办理咨询电话:18139161650。
2.意向受让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人须凭借CA锁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在服务指南-下载中心-其他中下载并安装“和田版CA驱动”,还需要下载“IE浏览器配置手册”,否则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具体流程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办事指南-【土地、矿权、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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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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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登录:完成企业信息库注册的意向受让人,直接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办事指南-【土地、矿权、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交易保证金。
(一)报名提交材料(制式模板详见附件)。
①自然人
1.身份证;
2.《承诺书》(制式);
3.《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制式);
4.《受理协议书》(制式);
5.保证金到账凭证;
6.需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其他资料。
②法人单位(机构)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产权收购意向书》(制式);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产权转让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制式);
6.《承诺书》(制式);
7.《受理协议书》(制式);
8.保证金到账凭证;
9.需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现场报名。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携报名提交材料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307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提交材料(制式模板详见附件)。
①自然人
1.身份证;
2.《承诺书》(制式);
3.《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制式);
4.《受理协议书》(制式);
5.保证金到账凭证或保函凭证;
6.需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其他资料。
②法人单位(机构)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产权收购意向书》(制式);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产权转让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制式);
6.《承诺书》(制式);
7.《受理协议书》(制式);
8.保证金到账凭证或保函凭证;
9.需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线上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4.意向受让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现场或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当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线上报名的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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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纳
交 易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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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网上缴纳或线下保函两种方式:
1.线下报名的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00前提交该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到账凭证或保函凭证,金额为 621.14 万元整(陆佰贰拾壹万壹仟肆佰元整)。
2.线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通过CA登录系统提交报名资料后,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产生的子账户,意向受让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交易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若显示“未缴纳”,请意向受让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为 621.14 万元整(陆佰贰拾壹万壹仟肆佰元整)。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使用线下保函的意向申请人须在报名时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鉴证费等相关费用保证金,共计31.8456万元。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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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竞价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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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的意向受让人、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的意向受让人方可参与现场竞价活动。
2.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3.如出让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方可在现场竞价活动中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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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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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人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受让人。现场竞价时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意向受让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愿意继续竞价的则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受让人。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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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线上、线下申请的意向受让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报价等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土地、矿权、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也可咨询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办公室,咨询电话0903-20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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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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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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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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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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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人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产权交易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20日未完合同成备案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受让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受让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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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 议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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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电话:0903-209500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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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服务费
收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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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产权股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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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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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办公室查阅委托方向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让公告的意向受让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36.107.230.199:8081/),该公告内容为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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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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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咨询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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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贺 联系方式:15199283605
地点: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二环南路108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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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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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连星 联系电话: 0903-2095007
地址: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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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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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一(自然人):
1、《承诺书》(制式)
2、《产权收购意向书》(制式)
3、《受理协议书》(制式)
附件二(法人单位):
1、产权转让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制式)
2、《承诺书》(制式)
3、《产权收购意向书》(制式)
4、《受理协议书》(制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