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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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含设施设备)出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TGGZYZL2024--116
二、项目名称: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含设施设备)出租项目
三、标的名称: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含设施设备)
四、情况简介
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作为招租主体以公开招标方式有偿出租本单位食堂,通过《资产租赁合同》明确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提供的供餐服务和获得相应的收益,并自负盈亏。
五、实地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前联系实地踏勘联系人预约时间踏勘。
实地踏勘联系人:艾比卜拉·艾则孜
电 话:19990244231
六、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基础设施已完善,以现场勘查为准。
七、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位于墨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京和路3号,标的位于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含设施设备),标的面积为3347.07平方米,餐厅已配备相应厨房设施,餐厅使用过程中的水、电、天然气,中标单位自行交纳相关费用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等各项费用)。水电部分设备未安装,承租方需自行安装。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出租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源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标的现状及出租要求,出租标的交付状况以交接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八、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
(二)承租方承诺:
1、承租后,承租方不得改变学校餐厅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增加非出租人同意的经营性项目,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
2、承租方服务期间应言行规范,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核定饭菜价格和质量,所售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等质等量的同类饭菜价格不应高于市场价,并将主要商品价格对比表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承诺接受学校师生年中、年终对餐厅饭菜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测评分低于60分的,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所产生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承租方式
(一)经营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1年合同期到期后满意度测评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且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可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续约1年,最多续签2次。如承租方对续签提出异议的,须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向出租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且拒不续签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全额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二)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支付方式及经营期限: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租金报价:出租底价为28.11万元/年(大写:贰拾捌万壹仟壹佰元整),投标报价低于28.11万元/年的为无效报价。
十、获取招租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5日18时40分。
2、领取地点: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办公室。
3、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4、获取文件需要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
投标保证金为80000元人民币。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号开标厅。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号开标厅。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名称:墨玉县朝阳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人:艾比卜拉·艾则孜
地址:墨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京和路3号
联系方式:19990244231
2、交易平台
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鹭华
地址: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电话:0903-2095007
3、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新疆晓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强
地址:和田市光明路66号
联系方式:0903-2094727 17799150765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1、对招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10-14:00,下午14:30-18:40,节假日休息)与代理机构联系。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05801010400121340000000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行
行号:103896058019
新疆晓君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标的位置与外观
标的所在建筑物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