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以洛发改项目〔2023〕27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对口援助100.0%,项目法人为陈新忠,招标人为洛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和田市洛浦县
2.项目规模:(1)哈拉快力水库农文旅融合促乡村振兴项目、(2)养老护理能力提升项目、(3)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4)农村饮水管网巩固提升工程、(5)特色林果业产业提升项目、(6)基层组织建设5个村建设、(7)地区财政驻村点取暖项目、(8)幸福大院餐费项目、(9)供热提升改造工程、(10)山普鲁镇沙枣花食品店小作坊提升改造、(11)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2)洛浦县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项目。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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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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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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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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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33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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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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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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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包括可研报告编制、初设报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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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工程咨询(公路、市政、建筑、水力、环境)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该项目勘察(测)设计业务相应的技术人员(包括专业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同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测)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总设)。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7月1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ggzy.xjht.gov.cn:8081/)网上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东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团结广场社区广场东路56号四楼西区B13-217号 |
联 系 人:贺先生 | 联 系 人:孙女士 |
电 话:0903-6622187 | 电 话:0991-4151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