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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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2431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2431001)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洛浦县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
2.项目规模:新建园区外供水管道 21.41 千米,其中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灌区输水管道 10.69 千米,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供水管道 10.72 千米;新建40 万立方米应急事故水池一座;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2431001001
标段(包)名称: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含阶段及专项验收)、竣工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专业(引调水)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3月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施工项目业绩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企业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8年3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复印;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8年3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或完工证明时间或单位工程阶段验收鉴定书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的复印件;注:类似项目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项目。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按照新水办(2021)13号文执行,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5.(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施工、设计、人员及业绩信息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903-2939886)的形式交纳。(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7)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17日到2023年4月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0: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线下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明珠大厦8楼 |
联 系 人:马鹤群 |
联 系 人:陈海云、师翠婷 |
电 话:0903-6622331 |
电 话:0991-231620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hicuiting@cntcit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