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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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木尕拉镇沙产业基地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田县木尕拉镇沙产业基地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由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项目法定代表人为麦托合提·麦麦提敏,招标人为于田县木尕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于田县
2.项目规模:新建深水井13眼,井深120米,潜水泵13台;新建井房13 座,建筑面积117平方米;新建管护用房13座,建筑面积234平方米;砂砾石道路15条,总长24.488公里,其中宽4米田间道1条,总长8.974公里;宽3米田间道14条,总长 15.514公里;建设10千伏架空线路9.7千米(10千伏架空主干线路1.85千米,10千伏架空分支线路7.85千米);新建专变 160千伏安柱上变13台,含计量13 套和综合配电箱13套,新建断路器1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522001001 |
于田县木尕拉镇沙产业基地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标段 |
120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30
2.递交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ht.gov.cn:8081/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田县木尕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地区于田县团结路173号 地 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 1098 号
联 系 人:高云 联 系 人:熊思
电 话:0903-6821582 电 话:0903-206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