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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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洛浦县杭桂镇特色沙产业荒漠化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浦县洛浦县杭桂镇特色沙产业荒漠化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洛浦县农业农村局、洛浦县财政局以洛农批字【2024】1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杭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洛浦县杭桂镇;
2.项目规模:(1)新建生态砂砾石机耕田间道路19公里(其中:6m宽生态砂砾石主路总长7.69 公里;4m 宽生态砂砾石主路总长 11. 93 公里)。(2)新打配套治沙机电井12眼,单口井井深180m,出水量 200m³/h。(3)新建配套治沙防治首部管护房12座,总建筑面积479.40㎡。其中单座管护房建筑面积39.95 ㎡,采用砖混结构房屋,边墙厚37cm,2cm厚M10砂浆抹面,屋顶采用12cm现浇钢筋砼板,基础采用60cm厚C20 混凝土基础,并在底板下设 50cm 厚的砂砾石防冻垫层;每个生态管护房配备1扇焊接铁门和3扇塑钢窗。(4)配套治沙生态系统12个,其中治沙首部过滤系统,12套及变频柜12座等。(5)配套生态治沙喷灌系统(PVC-M、PE)地埋管道359992m,其中PVC干管管材 de315,0.63MPa2861m、分干管PVC 管材 de250,0.63MPa4544m、分干管PVC管材 de200,0.63MPa32509m、支管PE管材de160,0.4MPa35420m、支管PE管材 de63,0.4MPa259860m、喷头竖管PE管材 de63,1.0MPa(不含地面以上部分管道)22115m、排水管PVC管材de75,1.0Mpa2683m。(6)新建配套一体化树脂井筒(含井盖)Φ700x1600x1200闸阀井383座及一体化树脂井筒(含井盖)Ф700x1200x1200排水井82座。(7)新建配套治沙10kv输电线路14.88km,导线型号采用JKLGYJ-10kV-185/25;新建380v低压电线路720m,10KV及以下线路线杆选用15m/12m 非预应力锥型水泥杆,电杆主筋为 HRB400,混凝土选用不低于C40;并配套相关电力电气设备S11-M-80/10/0.4kV10±2x2.5%D,Yn11,Ud%=4.0型变压器 12 台及其他电气设备;新建接火点处10kV线路断路器共3台,带高压计量装置(200/5A)。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586001001 |
洛浦县洛浦县杭桂镇特色沙产业荒漠化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 |
90 |
(1)新建生态砂砾石机耕田间道路19公里(其中:6m宽生态砂砾石主路总长7.69 公里;4m 宽生态砂砾石主路总长 11. 93 公里)。(2)新打配套治沙机电井12眼,单口井井深180m,出水量 200m³/h。(3)新建配套治沙防治首部管护房12座,总建筑面积479.40㎡。其中单座管护房建筑面积39.95 ㎡,采用砖混结构房屋,边墙厚37cm,2cm厚M10砂浆抹面,屋顶采用12cm现浇钢筋砼板,基础采用60cm厚C20 混凝土基础,并在底板下设 50cm 厚的砂砾石防冻垫层;每个生态管护房配备1扇焊接铁门和3扇塑钢窗。(4)配套治沙生态系统12个,其中治沙首部过滤系统,12套及变频柜12座等。(5)配套生态治沙喷灌系统(PVC-M、PE)地埋管道359992m,其中PVC干管管材 de315,0.63MPa2861m、分干管PVC 管材 de250,0.63MPa4544m、分干管PVC管材 de200,0.63MPa32509m、支管PE管材de160,0.4MPa35420m、支管PE管材 de63,0.4MPa259860m、喷头竖管PE管材 de63,1.0MPa(不含地面以上部分管道)22115m、排水管PVC管材de75,1.0Mpa2683m。(6)新建配套一体化树脂井筒(含井盖)Φ700x1600x1200闸阀井383座及一体化树脂井筒(含井盖)Ф700x1200x1200排水井82座。(7)新建配套治沙10kv输电线路14.88km,导线型号采用JKLGYJ-10kV-185/25;新建380v低压电线路720m,10KV及以下线路线杆选用15m/12m 非预应力锥型水泥杆,电杆主筋为 HRB400,混凝土选用不低于C40;并配套相关电力电气设备S11-M-80/10/0.4kV10±2x2.5%D,Yn11,Ud%=4.0型变压器 12 台及其他电气设备;新建接火点处10kV线路断路器共3台,带高压计量装置(200/5A)。 本标段施工图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施工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01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0:30
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杭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正誉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浦县杭桂镇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5楼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 系 人:黄敏
电 话:0903-6692500 电 话:0903-6870900